所有寻求在巴哈马开展业务的非巴哈马人或永久居民必须事先获得巴哈马投资局 (BIA) 的批准。BIA 在总理办公室运作,是国家经济委员会和投资委员会的行政机构,后者是财政部的下属部门。BIA 是巴哈马外国直接投资的守门人。

BIA 批准申请必须采用综合项目提案的形式。申请必须包括 BIA 发布的项目提案指南中规定的所有要求。巴哈马法律顾问通常会向 BIA 提交正式申请以及所需的证明文件。

至少需要 500,000 BS$ 的资本投资,并且拟议的投资不得用于为 100% 巴哈马人参与而保留的区域。

作为其“国家投资政策”的一部分,BIA 指定了某些类型的企业,作为一般规则,他们寻求保护巴哈马公民和他们认为是外国直接投资目标的企业。

注册巴哈马公司类型注册巴哈马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选择公司名称必须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Socieded 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缩写作结束语。公司名称不能使用"保险","银行","商会","特许","合作","帝国","市政","皇家","信用"或其它被认为相似的名称。

巴哈马公司注册资本:标准授权资本一般为50,000美元,划分为每股1美元,共50,000股的股份。(注册资本超过5万美金的正府费用加收USD1300)

巴哈马公司股东:需两位股东,股东的个人资料不用公开。公司可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而且没有国籍限制

巴哈马公司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没有国籍限制。

巴哈马公司注册代理:须在巴哈马设立注册办事处及注册代理人。

巴哈马公司隐密性:注册巴哈马公司,除非触犯巴哈马法律,不需要向巴哈马或者外国机关公开一切机密资料同样可发行不记名股票。银行户口持有人的身份不能公开,除非该款是资本保证金,或该等户口是在监督调查范围内。

巴哈马公司办理时间:

约20个工作天

公司注册完成可以获得的材料有:

1、公司注册证书;2、三本公司章程;3、两份记名股票;4、两份不记名股票;5、首任董事委任书;6、一个钢印和一个签名印。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19558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延伸阅读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

擅长:海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