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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淄 博烧烤的申请注册引发对热 词是否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思考。即便对于初步审定公告的禁用标志,仍可撤销公告。其次,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禁用标志和显著性要求的仍可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博烧烤的申请注册引发对热词是否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思考。在满足商标显著性的基准要求前提下,热词如果属于禁注标志和限制标志的范畴,不得注册为商标,尤其是针对热词抢注和恶意注册,《商标法(征求意见稿)》设置了拒绝、补救和处罚条件,冀望《商标法》能够有效建立公共领域与私权保护的围栏。


    商标本是以符号为载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信息表达,但囿于法律技术的有限实现,商标法所规范的注册商标以符号载体为主,包括文字、图形等要素.

    如此以来,“淄博烧烤”的注册申请又当如何评价呢?


    一、热词热衷申请为商标的行为学解析

    热词即热门词汇,反应一个时期一个地域内人民群众对所关注的某一事物、事件或现象的语言表达。由于网络的放大效应和庞大的网民基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经过网络和融媒体的传播都有可能成为热词,既可以为网络交流的语言,比如,“凡尔赛”、“芭比Q”、“出圈”、“泰酷辣”、“白嫖”等,又可以为传递民情民生关注的词汇,例如,内卷、躺平、摆烂等;既可以为公众喜欢的社会公众人物,诸如,全红婵、苏炳添、刘嘉玲,又可能为现象级的主题概括,譬如,淄博烧烤、顶流、网红主播等。

    淄博烧烤的光环加持和消费者认同生活方式的依归为“淄博烧烤”的广泛推广和借用奠定了基础,有商家看重这一热词并予以注册为商标当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内。

    二、热词申请为商标的商标法评价

    词汇是商标注册使用的基本元素,同时也是文化表达的载体,自然需要规范的约束,避免私权侵涉公共领域。

    为此,商标法设置了多条规范限制词汇的使用。

    首先,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或权益相冲突。其次,禁用标志属于绝对禁止注册的事项,尤其是与传统文化名称相同或近似,以及具有不良社会影响,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志不得注册。最后,复制、临摹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导致混淆或者误导公众的,禁止使用并不予注册。这种驰名商标不管已经注册还是未曾注册,很难形成此所讨论的热词,不予详论。

    三、热词不当申请的法律后果

    不管采用何样词汇申请商标,皆需要经历商标申请程序,通过形式审查,公告异议,实质审查后方可授权。对于违反商标禁用条款的予以无效,侵犯他人在先权的五年内可以撤销。

    为了规范商标申请秩序,《商标法(征求意见稿)》除了设立“禁用标志、相对禁止、功能性限定、重复注册”等实质性条款外,还就不当注册的处置规定了相应的程序性条款。首先,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对于侵犯在先权的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任何人对于禁用标志注册的,亦可以提出异议。即便对于初步审定公告的禁用标志,仍可撤销公告。其次,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禁用标志和显著性要求的仍可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该规定针对的主要是强制性禁止注册要素,如果注册的热词损害公共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当然可以直接宣告无效。比如,渣男、贱女等。最后,侵犯他人在先权注册的商标,在先权人可以在五年内提出撤销请求,或者提出转移注册商标的理由,在不存在其他无效的事由,且转移不会导致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可以准许。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3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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