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的商业环境发展迅速且专注于商业。冰岛为国际企业提供了在高度发达的经济体中进行不同活动和运营的广泛机会。此外,冰岛还提供了极具吸引力的财政和税收环境,有利于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的控股公司和跨国公司总部的设立。

在冰岛的外国公司使用的最常见的商业形式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的私营有限公司必须在企业登记册。公司必须向企业登记册提交其章程(章程)和章程副本。

外国股东

一个或多个人可以是一家私人有限公司的创始人,但至少必须有一人居住在冰岛。居住要求不适用于居住在欧洲经济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国家或法罗群岛的个人或法律实体。

对外国股东的限制

更为严格的限制通常适用于在下列国家以外国家定居的投资者:

EEA。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

法罗群岛。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给予特别许可,但条件是,允许是冰岛加入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或有关部长给予允许。

报告要求

公司必须向周年账目登记册提交周年账目,并将更改资料(例如注册办事处、董事或章程)通知企业登记册。公司还必须向税务总局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表。

股份资本

私人有限公司必须有至少50万冰岛克朗的初始资本,必须在注册前支付。没有最大股本。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45708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延伸阅读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

擅长:海外公司注册,金融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