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唯一业务识别码 」第二阶段的实施,注册处处长已修订了117款指明表格。新政策实施后,建议香港公司在过渡期结束前更换表格并使用商业登记号码,也就是“唯一业务识别码”,以适应新政策。

为了进一步优化香港政务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为政府监管和服务提供支撑保障。2023年12月27日起,香港统一使用商业登记证号码的首8位数作为香港公司唯一业务识别码,公司注册编号(CI Number)将被商业登记证号码所取代。

新规施行后,香港注册处仍会下发公司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左上角的公司编号会变成商业登记证号码,作为公司的唯一业务识别码。

新规前注册的公司,原有注册证书不需要做任何更改申请,新规后注册处公众查询系统将更新,届时可以凭原公司编号查询到公司唯一业务识别码。

香港公司统一采用商业登记证作为唯一业务识别码,商业登记证可用于在政府办理各项业务,如:在申报税务时,唯一业务识别码是极其重要的报税号码;在银行开立账户,和客户供应商签署合同等场合也需要使用到,还是政府机构对公司进行管理登记的重要依据,是证明公司合法性的重要标志。

政府部门和公众可以通过统一的商业登记证,有效识别主体的身份,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效率。

为配合「唯一业务识别码 」第二阶段的实施,注册处处长已修订了117款指明表格。经修订表格将于2023年12月27日开始使用,并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香港注册处仍接受旧表格。

而注册申请类的4张表格,只有4周过渡期,即在2024年1月25日开始启用,届时这4张表格将不接受修订前模版,这4张表格分别为:

表格NNC1 - 法团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

表格NNC1G - 法团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

表格NNC5 - 合资格公司的注册申请书;

表格NN1 - 注册非香港公司的注册申请书。

其中,作为跨境电商注册香港公司常的表格NNC1,注册处处长对注册的法团成立表格主要做了如下修改:


1. NNC1法团成立表格里面增加了“拟经营业务性质”,需按照公司注册处网站提供的业务性质类别,填报公司经营业务性质的编码及描述,如公司经营多类业务,则填报最主要的一类。同时,还修订了公司地址格式,使用新的结构化格式填报。(如下图)

2. 在NNC1法团成立表格里,还需要填写“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TCSP秘书牌照,如图所示)。

由此可见,选择一家自己拥有秘书牌照的服务机构是极为重要的!

表格新增或修订内容,相比以前都更加详细,各家公司在填报时,务必要和注册代理确认清楚,防止填错影响业务办理。

政策实施后,建议香港公司在过渡期结束前更换表格并使用商业登记号码,也就是“唯一业务识别码”,以适应新政策。

未来,全面启用“唯一业务识别码”后,将减少企业身份的混淆和错误,提高企业辨识度以及透明度,使香港公司更具合规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

新修订条例实施后,我司会就香港政府的最新规定使用最新的表格,望各位新老客户知悉。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4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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