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北欧五国之一,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拥有两个自治领地,法罗群岛和格陵兰。丹麦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北约创始国和欧盟成员国之一。拥有极其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经济高度发达,贫富差距极小,国民享受极高的生活品质。小编今天要介绍的内容是注册一个丹麦商标。

注册丹麦商标资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国籍身份文件(护照)复印件;

2、提供商标名称:中文或外文;

3、提供商标图片:清晰的电子格式文件;

4、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由我司提供文件选择,要求按国际商标分类选择。

注册丹麦商标申请人资格

自然人和法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外国申请人必须通过在丹麦备案登记的代理人提交申请。在丹麦没有从事贸易活动,并且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的任何一个国家均没有住址或营业驻地的申请人,在丹麦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证明该商标已经在其本国获准注册,并且该商标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与在丹麦提交的申请一致。但是,如果申请人本国与丹麦签订有互惠协议时,丹麦工业部可以就其是否提供上述证明作出决定。

注册丹麦商标流程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商标公告: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德国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3个月为异议期。

注册丹麦商标时间

1、委托申请资料整理:1-2个工作日完成;

2、受理回执单:约1个月时间;

3、商标审查期:8-12个月时间;

4、商标公告:3个月公告期;

5、商标公告期无异议,领《商标注册证》证书。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6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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