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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近日,因商标、字号被侵权,北京同仁堂将“天津同仁堂”诉至法院。近日,天津同仁堂发布的一份“声明”指出,其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等均系合法取得。对此,北京同仁堂则给出了不同的说法。

    “自北京同仁堂创始以来,就有京外无分号的传统,我们与天津同仁堂并无关联”,在谈及北京同仁堂与天津同仁堂究竟是何关系时,北京同仁堂第十五代传人、同仁堂文化传承中心主任乐拯向北京商报记者如此回应。

    近日,因商标、字号被侵权,北京同仁堂将“天津同仁堂”诉至法院。两者虽然有地域名称的区分,但在外界眼中,却仍有混淆的可能。同仁堂到底是谁家的,目前仍旧是个难解的问题。

    一、天津同仁堂“出生”即不合理?

    经历一个月的隔空对峙,京津同仁堂双方不再暗戳戳地较劲儿,直接将证据摆到公众面前。“无论‘天津同仁堂’使用‘同仁堂’名号的时间多么久,它的‘出生’就是不合理的存在,”乐拯直言。

    近日,天津同仁堂发布的一份“声明”指出,其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等均系合法取得。对此,北京同仁堂则给出了不同的说法。乐拯指出,根据北京同仁堂的历史记录和传承家谱信息,在同治、光绪年间,出现假冒同仁堂案件后,北京同仁堂便已公开声明同仁堂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乐拯指出,“无论是业务发展记录,还是乐氏家谱,均没有关于张益堂的亲戚关系”,京津同仁堂的起源乃至后续发展不存在关联。清末、民国六年及十二年等年重刊的《同仁堂药目》印有“京都同仁堂乐家老铺只此一家并无分铺在外”的规定。

    二、京津同仁堂打响知产防御战

    京津同仁堂的纠纷,不止是商标侵权的问题,还有字号保护的短板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由于发展悠久、字号与商标区分管辖、保护制度未能统一等原因,不少老字号的字号被抢注。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刘东阳认为,通常情况下,字号用于区分商业主体,而商标是区分商品的重要标志,这就导致两个权利内容分属于不同的法律管制。但是在实际经营中,企业往往用字号的简称指代自己,这就容易产生商标权和字号权的冲突。

    字号与商标均是企业文化、企业商誉、企业品牌价值不可分割的部分。刘东阳指出,针对商标权和字号权冲突问题,早年最高院曾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我国现行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均有具体的法条对这一问题进行规制。

    三、“老字号”更要注重商标防御

    对于老字号商标、品牌的保护,北京同仁堂相关负责人认为,希望老字号企业、品牌参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平台,尽快实施中华老字号境外商标注册,引导老字号企业主动进行防御性商标注册。另外,老字号的商标与字号应该统一保护,并且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保护,尤其,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更要加强,避免地方保护情况出现。

    该负责人认为,老字号是民族文化、传承精华所在,可以区别于普通商标,知识产权对老字号的商标、字号可以尝试特殊的保护。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6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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