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yPal账户冻结180天、到期余额以"违约金"名义直接划走——没人起诉,也没有法院指令,钱就没了。2022年闹得很大,今年又回来了。新加坡商业争议律所26 Gambit Chambers LLC与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表的《收款账户冻结与扣划:跨境卖家的救济路径》对此有详细讨论。
"冻结"不止一种:常规审查、180天风险冻结、永久停用不放款、按"违约金"扣划、TRO司法冻结,救济路径不同。文章重点讲被"清零"且无人起诉的那类。
扣款依据是"每笔违规2500美元"的预定损害赔偿条款,其效力至今没有判例。唯一打到法院的2024年新加坡DNG v PayPal案,卖家主张该条款属"罚金",却因违反披露命令在开庭首日被剔除。
大陆卖家的合同相对方是PayPal Pte. Ltd.(新加坡公司),协议约定在新加坡仲裁、适用新加坡法。新加坡法下"罚金"不可执行;这条算不算罚金,要看新加坡仲裁庭怎么裁。
文章还追问:钱归了谁?这还是"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