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没注册成功就打R使用,企业被罚款 图1

违法事实:

现查明,当事人系一家润滑油加工企业,当事人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5日,将未经注册第四类(燃料油脂)的曼瑞迪®、GOLDEN®CAYMONT、Farcom®三种商标打印在生产的润滑油上。

当事人未能提供以上三种型号商标为燃料油脂商标注册证书,当事人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5日被我局查获期间,在其营业场所生产含有曼瑞迪®、GOLDEN®CAYMONT、Farcom®商标的润滑油共4000支,其中含有曼瑞迪®商标(120g/支)1000支,含有GOLDEN®CAYMONT商标(90g/支)2000支,含有Farcom®商标(90g/支)1000支,共销售含有曼瑞迪®商标(120g/支)200支,含有GOLDEN®CAYMONT商标(90g/支)1250支,剩余2550支被我局实施扣押强制措施,120g成本为1.4元/支,销售价为1.5元/支,90g成本为1.1元/支,销售价为1.2元/支,共计货值为5100元,违法所得145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注册“曼瑞迪®、GOLDEN®CAYMONT、Farcom®”的商标,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145元;2、罚款2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履行期限:2023-07-08;行政处罚机关名称: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日期:2023-06-21

违法行为类型 玉环长宏润滑油有限公司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案

处罚结果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商标没注册成功就打R使用,企业被罚款 图2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3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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