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于5月1日发布的《专利超项权利要求催告流程更新》通知: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本局在收到实质审查请求后,将向申请人发放为期 3 个月的超项权利要求整改催告通知。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现调整超项权利要求催告通知机制:原通知基于预估审查启动时间,设置 6 个月预估催告期;新规改为收到实质审查请求后起算固定 3 个月催告期,为申请人划定明确期限,便于其在实质审查启动前提交修改文件。

调整内容

针对标准专利申请,本局更新催告通知流程:不再发放 6 个月预估催告通知,改为收到实质审查请求后起算固定 3 个月催告期。将预估期限调整为固定期限,旨在方便申请人于实质审查启动前完成权利要求修改提交。

该催告内容将并入本局收到实质审查请求后出具的受理回执通知书中。

实质审查启动时点说明

标准专利申请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后的 3 个月催告期内,本局不会启动实质审查,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1、申请人提交加速审查请求:本局收到实质审查请求后,即刻移送对应审查部门开展审查;

2、分案申请对应的实质审查请求:本局将移送对应审查部门,且可予以优先审查(例如与母案同步审查),审查工作可能在实质审查请求提交之日起 3 个月催告期内启动。

除上述例外情形外,所有申请的实质审查均于 3 个月催告期届满后启动。需注意:不同技术领域的预估审查启动周期存在差异,各领域现行预估审查周期可查阅本局官网公示信息。

关键实施节点

1、2026 年 7 月 1 日起:当日及之后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统一适用 3 个月催告流程;

2、2026 年 7 月 1 日起:停止发放原 6 个月预估催告通知书。

过渡期安排(2024 年 10 月 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

针对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提交、且尚未出具 6 个月预估催告通知的实质审查请求,本局将单独发送一次性书面函件,告知申请人可自函件发文日起 3 个月内提交所需修改文件。

该类申请在上述 3 个月整改期限内,本局不会出具审查意见通知书。前述一次性函件将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本新规落地后统一发放。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2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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