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并公证转递用于北京四中院立案之用。

内地企业和香港公司发生纠纷矛盾,需要到法院诉讼解决的,根据目前香港和内地文书往来的安排,需要提供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书公证及加章转递件,法院才能立案受理。

香港公司目前仍然按照境外公司对待,在北京涉及港澳诉讼的案件,通常都是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在办理涉港诉讼时,通常需要对以下文件办理公证手续:

1、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

通常是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表NAR1、董事股东地址变更文件;

2、董事会决议;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香港公证转递需要经过如下步骤:

1、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委托公证人;

2、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办理时间通常在7个工作日左右。也可加急。

查询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并公证转递用于北京四中院立案之用 图1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1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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