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最成熟的国家之一,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以审查高效、程序透明著称。英国已加入《巴黎公约》和PCT,并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主要专利局开通了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专利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不设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注意的是,英国脱欧后,欧洲专利授权后不再自动在英国生效,须单独向UKIPO申请登记或通过英国统一专利制度办理。英国专利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发明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与南非类似),即采用“登记制”,只要形式审查和初步检索合格即可授权,授权速度快、费用较低。但正因如此,专利权利稳定性较弱,行使权利前建议获得官方检索报告。
一、申请途径
直接申请:直接向UKIPO递交申请,适合仅需在英国获得保护的发明。
巴黎公约途径:在首次申请日起12个月内,向英国主张优先权。
PCT国家阶段:自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进入英国国家阶段(比通常的30个月多1个月宽限期)。英国对PCT进入期限执行相对灵活,但建议尽早提交。
PPH途径:若申请已在中国、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PPH合作局获得授权或肯定意见,可请求加速审查。
欧洲专利登记:若已获得欧洲专利,可在授权后3个月内向UKIPO申请登记,在英国生效。英国脱欧后,此为欧洲专利在英国生效的唯一途径。
二、申请文件
申请需提交以下核心文件。UKIPO官方语言为英语,所有文件须使用英语:
请求书:载明申请人、发明人名称及地址等信息。
说明书:完整公开技术方案,使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
权利要求书:明确请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在申请时提交,不可后补)。
摘要:简要说明技术要点(通常不超过150词)。
附图(如有):应清晰展示发明内容。
委托书:委托当地专利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书,无需公证认证(可在申请日起2个月内补交,但UKIPO建议申请时一并提交)。
优先权证明文件:主张优先权的,须在申请日起16个月内提交经认证的优先权副本(如优先权文件非英文,需提供经核实的英文译文)。
转让证明(如适用):申请人与发明人不一致时需提供。
发明人声明:需提交发明人签署的声明。外国申请人无须强制委托当地代理人,但为处理复杂程序,建议委托在英国UKIPO登记的专利代理人。
三、审查形式
英国发明专利采用“形式审查+检索+公开+登记”制度,不进行实质审查(不审查创造性):
形式审查:UKIPO对申请文件完整性、格式合规性进行审查,约1至2个月。合格后确定申请日。
检索:UKIPO对发明进行现有技术检索,出具检索报告,评估新颖性但不判断创造性。检索通常在申请日起6至10个月内完成。
公开:申请自申请日起18个月在官方公报上公开,同时公布检索报告。申请人可请求提前公开。
实质审查(登记):英国虽称为“实质审查”,但实质为登记制。申请人须在申请日起4年6个月内请求“实质审查”(Form 9/77)。UKIPO不审查创造性,仅基于检索报告判断是否明显不具有新颖性。如无驳回理由,即予授权。授权周期通常12至18个月,是发达国家中最快的之一。
授权与公告:通过后UKIPO颁发专利证书并公告。
外观设计:形式审查,不实质审查新颖性和独特性。授权周期约6至12个月。UKIPO接受外观设计的纸质申请和电子申请,保护期5年(可续展4次,最长25年)。需注意:外观设计须在首次公开后12个月内申请注册。英国外观设计还设有宽限期,允许申请人在首次公开后12个月内申请,且享有最早公开日的优先权。
四、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
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5年,每5年续展一次,最长25年。
专利权人须每年缴纳年费(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第5年开始,即从第5年起每年缴纳)。逾期未缴可在6个月宽限期内补缴并支付滞纳金,否则专利权终止。
五、申请语言
UKIPO官方语言为英语。所有申请文件必须使用英语。如以其他语言提交,须在申请日起2个月内补交英语译文(不可延期)。逾期未补视为撤回。建议委托专业翻译或当地代理人准备译文,因术语准确性直接影响保护范围。
六、总结
英国专利制度以登记制为核心,授权速度快、程序简单,是进入欧洲市场的高效途径之一。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授权周期仅12-18个月,适合需快速获权的产品,但由于不审查创造性,维权前建议取得检索报告以评估有效性;外观设计保护期最长25年,须在首次公开后12个月内申请。企业应关注关键时限:巴黎公约12个月、PCT进入31个月、优先权文件提交16个月、请求“实质审查”4年6个月、外观设计宽限期12个月。英国脱欧后,建议单独向UKIPO申请,或通过欧洲专利登记生效。强烈建议委托熟悉英国实务的当地专利代理人办理。所有规定以UKIPO最新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