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目录注释》9月1日起执行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之一。我国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按照《公约》规定,中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编制了我国2017年版《税则注释》,并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对上述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进行了部分修订。中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已发布的修订内容,调整我国2017年版《税则注释》的相关内容,修订内容自9月1日起实施。

9月1日起,这些海关新规将影响进出口企业 图1

关于“安佳脱脂奶粉”的原产地行政裁定9月1日起开始实施

9月1日起,这些海关新规将影响进出口企业 图2

9月1日起,这些海关新规将影响进出口企业 图3

关于“制动主缸”的原产地行政裁定9月1日起开始实施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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