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国农机出口主体普遍处于分散或无组织经营状况,产品实力悬殊较大,性能良莠不齐。随着2004年7月1日《外贸法》的生效,外贸经营权的放开,越来越多的经营者进入农机外贸领域,其中个体企业数量增长达97%、出口额增长120%,三资企业、个体企业和集体企业比例达66%。从2004年数据来看,我国农机出口的企业有6391家,相对来说经营额较少且经营成本较高,普遍分散且缺乏组织性。出口主体结构较以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从建国以来农机发展历程来看,我国农机生产的主体多为围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但近十几年来三资和民营农机企业得以迅速发展,并成为该行业的重要力量。正是由于很多实力较弱的企业加入到农机外贸的行列中来,在对外出口中多靠低成本、价格比较优势来抢占市场份额以争取眼前利益,严熏影响了我国农机出口行业的整体利益。就国际局势来看,随着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兴起,以及个别国家素质更高、更廉价的劳动力的出现,我国农机企业劳动力资源优势将会面临严峻的挑战,形势不容乐观。

就当今我国农机外贸形势来看,虽然近年来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观,我国农机产品出口结构还是偏低,缺少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从整体上看还是以中低端市场为主,主要出口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目前我国农机出口的优势主要还是劳动力资源优势,在技术密集型领域尚未建立起完全的竞争能力。与世界上农机出口大国相比,当前我国农机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相对较少,多是经营规模小、生产集中度低的中小型企业。因而在经营规模、制造技术、售后服务等方远比不上世界上其他大型跨国农机制造集团。到目前为止,即使有迪尔佳联等跨国企业的加入,我国尚没有一家农机企业能与美国的JOHN DEERE、德国的DEUTZ、意大利的CNH等农机巨头抗衡。机电设备是农机产品的赖以依存的最强大支撑之一。我国的机电工业企业在整体技术装备、结构层次等方面与国外企业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机性能的提高和出口的发展。

长时间以来,我国农机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创新都是以政府和企业外部力量为主,研发的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不管是在投入额还是占总投入的比重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在企业研发领域也有所体现。加上我国高级研发技术人员相对匮乏,我国农机研发和技术创新形势不容乐观。

在我国农机对外贸易中,部分市场面临贸易壁垒,贸易纠纷时有发生。造成这种局势的因素有很多,从我国农机自身来讲,落后的制造技术和低可靠性是达不到贸易对象标准要求,从而引发贸易纠纷的主要原因。就外部因素来讲,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和经济优势,通过制定各种技术法规、行业标准等方式对外来农机提出苛刻的市场准入要求,加大对国内市场的保护力度,为我国的农机外贸造成很大的障碍。

我国农机出口存在的很大的弊端之一就是我国具有自主产权的农机产品不多,这种畸形产业结构下出来的农机产品,必然会为本来就想方设法保护本国产业的贸易对象提供了压制或反对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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