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LZ的远房表叔想拓外销途径,最近想跟你以某种方式的合作(提议LZ跟他合作,个外贸公司,专门销他的产品,以条码标签之类的为主)
第二、LZ表叔的意思,合伙租写字楼,雇人,费用各半,利润平分。
以这这两点看,再结合LZ的个人状况,我建议LZ 以你远房表叔的公司名义,再一间香港离岸公司,理由如下:
1、公地址:不需要去租OFFICE,香港公司后可以不在香港实地公。大陆外贸公司现在必须要有商务楼的公室,特别是进出口公司这块政府1年还要来检查几次,租金问题是一个区别。
2、资金:香港公司资金最低1万港币,不用验资到位,这只是代表股东的经济责任。而大陆外贸公司资金需要验资到位,如果你是要有进出口权的公司,那么100万资金都是一个很多的要求。
3、雇用员工:香港公司后,因为不用在香港实地公,当然你也可以不去雇用员工,即使是SOHO家庭公都可以。直接用香港公司接单和款即可。大陆公司租OFFICE后雇用员工问题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成本支出。
4、税务区别:香港公司税种少,税率低,没有增值税和营业税,主要的税种就是利[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