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4:保护物种多样性和野生种群
依据4.1:水产养殖的防逃设施。适用标准4.1.1至4.1.3。
事由:罗非鱼从养殖设施中逃逸后,可能会成为在水源中传
播疾病的媒介,也可能会同本地鱼种或本地罗非鱼品种产生
竞争。通过监控和安装防逃设置可以防止饲养的罗非鱼逃逸。
良好管理规范
1. 养殖者应在封闭式罗非鱼养殖水体(如网箱、池塘和水道)的进、出水口设置罗非鱼不能通过的拦阻设施。安装在进、出水口的这种障碍物应配备筛网或栅栏。安置在各种网围结构(如网箱和网拦结构)上的筛网,应大小适中,能够拦住饲养的罗非鱼。
2. 养殖者需每天检测这些防逃设施和网箱的完整性,并记录在册。养殖者需提供长期检查拦鱼设施的记录,翔实记载检查日期、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包括养鱼围栏修复措施等。
3. 虽然养殖者不能精确地计算每年逃逸的罗非鱼数量,但养殖场应在网箱周围或池塘溢洪道设置二级围护结构,以便定期采样,从而测定逃逸罗非鱼的数量。养殖场可用密眼围网在池塘中对逃逸罗非鱼进行取样。采用网箱养鱼的养殖场,可在单个或一组网箱周围设置网面二级围护结构,对逃逸的罗非鱼进行取样。
4. 养殖场应采用不会对鱼造成伤害的捕鱼装置,并在多个围护结构处循环使用该装置,从而获得具有代表性的逃逸罗非鱼样本。
5. 通过采集逃逸罗非鱼样本,养殖场可大概了解逃逸罗非鱼的平均数目。养殖场不需对所有围养系统均安装这样的捕鱼装置。建议每周随机在 5%的养殖水体中放置捕鱼装置。
依据4.1:水产养殖的防逃设施。在网箱系统中繁殖。
适用标准4.1.4。
事由:虽然通过设置屏障和监控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饲养的罗非鱼逃逸,但在养殖围隔中繁殖的罗非鱼仍有很大的逃逸机会。这种现象在网箱养殖系统中屡见不鲜。下述良好管理规范旨在减少罗非鱼在围栏系统内进行繁殖。
良好管理规范
1. 养殖者应将网箱的底部放置在高于承受水体底部3米以上的地方。如此一来,鱼卵便无法受精。而且,由于距离太远,罗非鱼也无法在湖泊或水库的底部挖产卵坑。
2. 水源表面到底部沉积物的深度减去网箱的深度即为养殖区距承受水体底部的深度。换言之,若承受水体很深,校准用的透明度盘上的绳足够长,不仅长过网箱的底端,还能继续往下探3米,这就足以证明网箱底部距承受水体底部沉积物的距离至少为3米。
3. 若网箱放在底部距水体底部沉积物不足 3 米的地方,该养殖场不符合此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