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旧机械设备申请条件
1.申请进口的旧机械产品的收货或者其在提交申请时应当选择进口产品的目的地检验,并提供获得许可或者备案证明的申请文件;
2.旧机械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械产品;
(2)申请进口的旧机械产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涉及国家实施进口安全审查的产品,需获得国家相关机构的安全审查批准;
二、进口旧机械设备申请材料
1.收货或者其在提交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并提交原件供海关验核:
(1)申请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2.收货或者其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办理进口旧机械设备时间
1.海关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进口的决定。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海关在作出准予决定后的10日内,将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发放给申请。如果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行为,海关将不予发放许可证件,并书面通知申请
四、其他说明
1.对于情况特殊的旧机械产品,海关可以按照规定适当延长作出决定的时间,但是延长的时间长不得超过20日。
2.旧机械产品应当按照进出口规定的方式向海关申报,并提供规定的单证和如资果料申。报内容不真实,相关税费应当重新核定或者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