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利人在特定阶段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是部分国家或地区维持商标有效性的重要流程。而在商标的注册和维护过程中,也有申请人会因未按注册国的商标法规定按时递交使用证据,而导致商标被撤销的情况,所以在注册商标时,一定要注意申请国家是否需要提交商标使用证据。
今天,小微带大家一起走进那些要求提交商标使用证据的国家,深入了解它们的具体规定,为商标注册之路保驾护航。
在美国,提交商标的使用证据是维持其有效的必要条件,申请人需在不同阶段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
提交时间
· 基于意向使用申请:核准公告结束后6个月内提交;商标注册后,第5-6年、第9-10年以及后续每10年续展时,均需提交;
· 基于实际使用申请:申请提交时需一并提交使用证据,注册后同样需在第5-6年、第9-10年及续展时提交;
· 基于马德里注册指定美国:美国核准注册后第5-6年提交;
· 基于国内注册:注册后第5-6年、第9-10年及续展时提交。
证据要求
· 商品商标:需提供带有申请商标的产品照片,产品必须是美国申请/注册所指定的商品之一,不能超出原申请产品的范围;
· 服务商标:可以是有关所提供服务的手册、广告宣传或名片,以及上述证据形式的照片。但需注意,以上证据形式不能仅仅显示商标,而且必须涉及所提供的服务,服务项目必须是美国申请/注册所指定的服务之一,不能超出原申请产品的范围。
加拿大商标注册也遵循在先使用原则,申请时需表明是基于意向使用还是实际使用。
提交时间
基于意向使用的商标在核准注册时需提交使用声明。
证据要求
提交使用声明以证明商标在加拿大实际使用,注册后无需定期提交使用证据,但若被第三方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需提交使用证据。
提交时间
· 第一次:商标申请后3年内(自申请日开始计算)提交3年使用声明;
· 第二次:注册后(自注册日开始计算)提交5-6年使用声明。
要注意两次使用证据提交的起始日期计算方式不同。
证据要求
需提供3-5张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图片及相关信息,使用声明需公证。
柬埔寨
提交时间
商标注册日后第5-6年及续展时。
证据要求
需提交商标使用声明或未使用声明,若未提交,商标在续展时将无效;或是他人对该商标提出撤销时,将很容易被撤销掉。
规定自2018年8月10日以后申请的墨西哥商标,其持有人必须向墨西哥专利商标局递交使用声明,而所有到期的已注册墨西哥商标在办理续展的同时也必须提交使用声明。
提交时间
· 注册满3年后3个月内;
· 每次续展时。
证据要求
使用声明只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和费用即可,并不需要提交实际的使用证据;若未提交此声明,注册商标将给予撤销。
提交时间
注册日起第5-6年。
证据要求
需提供在阿根廷的使用产品图,并确认具体使用的产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