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一则公告迅速在朋友圈刷屏:自10月14日起,我国将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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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之举:中美海运博弈升级
这次政策调整直接源于美国今年4月17日宣布的对华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美方从10月14日起,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指出,美国的做法“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色彩”,中方此举是“维护中国海运企业合法权益的正当举措”。这实则是中美贸易摩擦在海运领域的新延伸。
02
新规详解:哪些船舶将受影响?

根据公告,以下五类船舶将被收取特别港务费:
美国企业、组织或个人拥有所有权的船舶;
美国企业、组织或个人运营的船舶;
美方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悬挂美国旗的船舶;
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03
费用明细:分阶段实施,逐年递增
特别港务费将按航次计收,并分阶段实施:
2025年10月14日起:每净吨400元人民币;
2026年4月17日起:每净吨640元人民币;
2027年4月17日起:每净吨880元人民币;
2028年4月17日起: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
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同一船舶一年内最多收取5个航次
面对这一变化,我们外贸人需要提前应对:与美国伙伴的交易需重新测算物流成本,报价时考虑这一新增因素。及时与客户沟通,说明情况变化,共同分担成本压力。
官方文件直达: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510/t20251010_417793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