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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接下来,我们就来一起回顾一下,在2018年里,还有哪些公告之外的“海关大事”需要引起进出口企业的重视。2018年,在“贸易便利化”、“优化口岸管理”等要求下,压缩通关时间继续充当着重要的“先锋”角色。

    我们在系列文章的开篇就已说明“公告是政府部门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海关公告是海关对外发布信息的一项重要载体”,换句话说,公告并非发布信息唯一载体,有些政策信息并没有通过公告的形式发布,但同样在贯彻实施,同样影响到进出口企业。

    接下来,我们就来一起回顾一下,在2018年里,还有哪些公告之外的“海关大事”需要引起进出口企业的重视。

    1.大规模修改规章

    2018年,海关总署发布7份总署令,其中,“修改”规章3份,“废止”规章2份,“公布”规章2份。2份“公布”的规章实际内容也是对原有规章的修改,因此,全年有5份总署令是关于“修改”规章的。

    最重要的一份当属237号令,我们在《更有力or更有利》一文中有具体解读;

    238号、240号和243号令均是对大量规章的集中修改,我们同样及时关注并解读。

    修改这些规章的背景主要是2个:一是“关检融合”,对原来的机构名称进行修改,二是“贸易便利化”,简化通关环节证书的验核手续。

    2.中美摩擦

    尽管这个题目无可置疑的成为2018最牵动进出口企业的因素,但是,我们在讨论海关业务时,会发现真正在海关体现出来的公告也好,署令也好都极其有限,基本“波澜不惊”,最多是有关司局的负责人以答记者问的方式发声。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冷暖不均”的反常状态呢?

    这又不得不回到一个老生常谈:在关税问题上,海关只是执行部门,不是政策的制定部门,所以,“中美摩擦”也好,其他贸易争端也罢,包括牵动众多消费者神经的跨境电商政策变化在内,可能大家会把“出手”的希望或者自身的怨气指向海关,但海关确实“办不到啊”。

    3.打私形势变化

    2018年,海关打私形势的“变化”涉及2个层面:

    一是海关打击走私侦办案件形势出现新的特点,我们在《变化静悄悄》里已经指出这个不容小觑的变化;

    二是与国家公安体制改革相关,延续20年的海关缉私警察管理形势在2018年底出现变化。

    对进出口企业来说,变化一定会有影响,但我们也应当有可以“应万变”的“不变”,那就是对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视,风险防范意识和技能的培养与锻炼,可以使进出口企业面对包括打私形势在内的外在形势变化时,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4.压缩通关时间

    2017年时,这就是一个从来没有出现在公告里,但却是每个进出口从业者都深有感触的关键词2018年,在“贸易便利化”、“优化口岸管理”等要求下,压缩通关时间继续充当着重要的“先锋”角色。

    我们一方面必须承认,高度的重视和有力的举措,确实起到了压缩时间、提高通关效率的作用,收到了实效,为一些进出口企业节省了实实在在的成本;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再次重复一个问题:通关时间不是海关一家可以完全控制的,压缩时间当然也不当成为海关一家的事。

    除此之外,也有许多企业不但没有体会到压缩通关时间的益处,甚至对海关在推进这项工作中的一些做法颇有微词,一些海关的基层关员也对为了追求“压缩”的结果而采取的“土办法”深感无奈。

    可以这样说,“压缩通关时间”已经成为海关“提高治理能力”的一块“试金石”,是靠行政命令、各种“小手段”,还是实事求是、以企业真实诉求和感受为目标,结果一定会不同的。

    外贸进出口企业在努力拓展业务的同时,应当对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公告当然是重要的信息来源,公告之外的政策动向同样值得关注,以确保企业的进出口活动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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