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情况

戴森(Dyson Technology Limited)在 10 月 12 日至 14 日,连续三天提起三起诉讼。

三起案件均由 GBC 律所代理,向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

本篇聚焦 10-14 的电池包案:案件号为涉案专利为 US D710,299 S("Battery Pack"),2013 年 8 月 16 日申请、2014 年 8 月 5 日下证,发明人一栏有 James Dyson 本人,预计 2028 年 8 月到期。被告以 Schedule A 密封名单形式起诉,起诉状明确主张故意侵权,请求损害赔偿提高至三倍、或返还被告全部利润(35 U.S.C. § 289)。

02 这项专利保护什么

外观专利只比对整体造型的装饰性设计(专利附图 FIG. 1—FIG. 7)。对电池包来说,比对的是:外壳轮廓、接口位置、散热孔布局、卡扣形态这些"看起来"的要素——不涉及电路,也不涉及性能。

所以本案里最重要的一句话是:即便你以"通用 / 兼容替换"名义销售第三方电池,只要外形接近戴森原装设计,就可能构成外观侵权。"兼容"解决的是功能问题,管不了外观问题。

戴森三天三案:大牌的日更式清场,配件卖家首当其冲

03 大牌的打法:专利 + 商标轮换,拆分到日

把戴森的三天连发拆开看:

第一天告外观专利,第二天告商标,第三天再告另一件外观专利;据行业工具统计,戴森全球注册外观专利超过 3600 件,公开可查的维权已有 40 余起;2026 年 1—2 月密集立案后沉寂约 8 个月,10 月突然重启——旺季前的清场节奏。

这个节奏告诉我们两件事:第一,大牌维权是资产化运营——专利池提前铺好,需要时按日投放;第二,沉寂不等于停止,对你来说,"这个品牌八个月没告人"不是安全信号,是蓄力信号。

04 我的产品是不是侵权了

自查清单(针对吸尘器配件、电池包卖家):

你销售的电池包外壳轮廓、接口位置、散热孔布局,是否与原装电池肉眼高度近似?你的 Listing 标题、五点描述、Search Terms 里是否用了 Dyson / 戴森等商标词?(商标案已同步发案,词根也要清)你的电池是否专门标注"for Dyson V8/V10/V11"?(兼容标注不能豁免外观比对,且可能单独构成商标性使用)同款电池是否有其他卖家近期被下架或被诉?

05  特别提醒

外观专利的有效期是授权日起 15 年——一件 2014 年的专利,今年仍在维权,明年也在。别用"这专利好老了吧"安慰自己,老专利恰恰意味着权利基础经过多年验证、更难无效。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4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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