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汇总表》的填报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生产企业在向其主管退税机关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同时,要将申报所属期有关增值税纳税数据在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汇总表中填报,作为计算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依据。并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具体填报项目及要求如下:
●所属期:申报年月的所属期必须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致。
●内销货物销额:根据企业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内销货物金额填报。
●简易征税货物销额:根据企业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税货物金额填报。
●免税货物销额:根据企业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免税货物金额填报。
●出口货物征税销额:根据企业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出口货物需征增值税的金额填报。
●出口货物免税销额:根据企业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免税货物金额填报,此金额必须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中金额合计数一致,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中自动引用。
●销项税额合计:根据企业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税额填报。
●进项税额发生额:根据企业当月《增值税纳税[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