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公司新规:订舱强制审核,违者拒载

长荣海运近期针对化工品及其他特殊货物公布了新的审核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订舱操作流程。新规强调,所有化工品、原材料、3C产品和含电池类货物在订舱前必须完成审核,未通过审核的货物不得擅自订舱。

订舱方需在申请前提交四项必备材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货物实物照片以及包装完成后的货物照片。对于急需出运的货物,客户应提前备齐审核资料,至少预留两个工作日用于审核,避免因资料不齐或未经审核而耽误出运计划。同时,各审核文件体积需控制在合理范围,照片须以JPG格式提交。

关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船方明确要求其十六项基本内容必须完整、真实且有效。其中,签发日期或修订日期需清晰标注,生产商或供应商的详细信息及紧急联系方式必须齐全;若货物为混合物,则须逐一核对并准确列明所有成分、对应的CAS编号以及各成分占比。

审核通过后,长荣海运会向订舱人提供专属审核编码。订舱人需妥善保存该编码,后续为相同货物订舱时,可在备注栏注明"货物已审核通过"及编码以提升效率。但需注意,审核编码设有有效期限,逾期后同一货物需重新申请审核。

业内人士提醒,随着船公司对特殊货物合规审查日益严格,货主与货运代理应尽早完成资料准备和合规评估,从而降低订舱延误和运输风险。

发布于:2026-02-09 1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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