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启动高达1660亿美元的关税退款计划,4月20日CAPE退税系统已正式上线。跨境卖家是否有资格申请退税?以下是五个核心问题的详细解答。
2026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判定,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部分关税不具备法律效力。随后,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指令政府开启退款程序,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于同年4月20日正式启用名为CAPE的退款系统。此次退款总额约1660亿美元,惠及约33万家进口企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退款不会自动到账,企业必须主动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但门槛较高。关键在于是否具备"进口申报主体(Importer of Record)"身份,以及是否曾直接向美国海关缴纳关税。若中国企业通过在美注册公司或以自身名义完成清关并支付税款,则具备申请资格。反之,仅作为供应商,或采用货代/DDP模式发货而未直接缴税的企业,则无资格申请。简而言之,退税遵循"谁缴税、谁受益"的原则。
本次退款仅适用于特定类别的关税,即依据IEEPA征收且已被法院裁定违法的部分。以下类型关税不在退款之列:301条款关税(中国卖家最常涉及的类别)、232条款钢铝关税,以及反倾销与反补贴税。这意味着绝大多数跨境卖家所熟知的"对华额外关税"基本未被纳入此次退款范畴。
具备退款资格的实体十分明确,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进口申报主体;第二类为曾代缴税款且保留完整记录的报关行;第三类是自行完成进口并缴税的美国本土企业。不具备资格的群体则涵盖消费者、未直接缴税的零售商,以及采用代理清关或DDP模式的普通跨境卖家。官方规定清晰明确:唯有直接向政府缴纳关税的实体方有权提出退款申请。
退税流程已实现标准化,分为四个主要步骤。第一步为系统注册,企业需登录美国海关ACE系统,进入CAPE模块完成账户注册。第二步是数据准备,需整理报关单据、缴税凭证、商品清单等信息,并转换为CSV格式文件。第三步为申请提交,通过系统批量上传历史进口记录(单次上限为9999条)。第四步进入审核环节,系统将自动进行数据匹配,部分复杂案件可能触发人工复核。整个过程的核心难点在于历史数据规模庞大,且要求资料完整无误,任何缺失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或处理延迟。
退款将通过美国海关系统以电子支付或ACH转账方式直接发放,部分款项可能附带利息。官方预估处理周期为60至90天,但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长,主要受制于系统负载压力、审核流程复杂性以及分批处理机制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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