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需要专利规避?
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客户经常会有规避发明专利侵权的需求,特别是产品被投诉下架且经判断侵权风险比较高,而该类目前景大好的情况下。在此时卖家能够面临的两个选择是放弃该产品或者寻求规避方案,重新出发。
但大部分的卖家规避的方式还停留在更改形状,在发明专利的实施例基础上做改变,增加部分东西或者将整体形状进行改动。在不了解发明专利描述的具体技术特征和实现方案的前提下,这样的改动仍可能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存在一定的侵权风险。
很多人不了解发明专利,一提到发明专利就认为我的产品不管怎么改,肯定侵权,这个想法是比较片面的。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很多技术方法已经完全公开,普遍运用于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而这些方法的改革创新,能够更加便利于生产生活,这样的方法同样可以申请注册为新的专利。以磁吸这一方案为例,磁吸可以广泛运用于衣扣、包扣、窗帘或者其他需要附着的两个物体。在磁吸进入公共领域,失去创造性之后,人们可以在磁吸的基础上进行更多的研究并投入实践,从而在多个领域上形成新方案并申请注册发明专利以获得保护期限。
要想规避发明专利,需要了解这个专利在描述什么样的技术特征以及它的保护范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当这一技术方案被赋予了专利权,保护范围根据其权利要求的内容而定,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举个例子,张三申请了一个手套的专利,专利内容很简单,就是一个手套包括一个可以容纳四个手指的腔室(记为特征A)并连接一个容纳大拇指的腔室(记为特征B)。张三注册了手套专利,并将技术转换成产品投入市场销售。
在手套销售一段时间之后,李四在手套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隔热涂层(记为特征C),使手套具有防烫功能,满足于微波炉用户拿取食物的需求。
那么问题来了,李四可以将隔热手套申请专利吗?答案是可以的。法律鼓励专利权人或者他人针对现有的技术方案进行创新并申请专利。隔热手套解决了普通手套不耐热这一问题,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条件。
还有一个问题是,李四可以生产销售隔热手套吗?答案是不可以,存在侵权问题。
发明专利的侵权判断原则主要有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需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如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法院应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如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法院应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因此,有些朋友在发现产品存在侵权风险时,问我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盖子或者其他东西能否规避这项专利,我的答案通常是不能。发明专利的规避窍门在于做减法,善于发现专利中无关紧要的特征并抛弃这一特征,这样你的产品就不符合专利描述的全部特征,因此不会构成侵权。
以水槽防水垫为例,2023年国人在佛罗里达州发起的一个发明专利维权,涉及水槽防水垫。该专利只有一个权利要求,且相对简单,所述防水垫包括垫体和防水围栏,所述防水围栏围绕所述垫体的边缘设置,所述垫体还设有排水孔,排水孔靠近防水围栏。
该专利描述的特征一共有三个,垫体、防水围栏和排水孔。既然这个专利公开的是水槽下柜体防止水溢出的装置,那么垫体和防水围栏将是这个专利的必要组成部分。至于排水孔,在垫子里装有水的时候可以向下凹陷达到自动排水的作用,这一功能已经跟部分卖家确认并不是产品必须具备的组件,因此可以去掉排水孔这一特征以达到规避该专利侵权的效果。
专利规避的前提是了解专利在描述什么样的技术方案,根据独立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以达成规避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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