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企业自查收入确认!截至2024年12月,不少出口企业收到税务局的通知,要求自查2021-2023三年间的海关报关数据与自行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报表上的收入是否存在差额;税务局主要是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隐匿收入的行为,以及出口报关收入是否按正确的方法确认申报。很多企业收到自查通知时不是感到困惑就是开始慌乱,其实只要企业没有故意隐匿收入,就无需过于担心,利用此机会进行自查,避免留下历史性错误才是关键。
那么,出口企业应该如何确认收入呢?
首先要明确确认收入的时间。报关单上有出口日期和申报日期,企业应以出口日期为准,按该月份进行收入的确认。
其次,关于成交价格的确认。常见的外贸成交方式如FOB、CIF、CFR、EXW等。如果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为FOB价格,则直接换算成人民币进行收入确认;如果是CIF价格,则需要扣除海外运输费和保险费;如果是CFR价格,则需扣除海外运输费。总之,出口收入的确认应以报关单的FOB价格为准。
关于汇率的换算问题,出口企业申报出口收入的汇率应按照出口日期当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汇率进行换算。
在统计出口收入时,除了通过电子口岸查询外,还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报关单信息查询。
完整的确认收入流程包括,出口报关数据需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同时在记账时也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企业不是出口退税企业,是否就不需要自查或注意呢?答案是否定的。海关会定期向税务局传送企业的出口报关单。因此,即使企业无法拿到进项发票申报退税,也依然需要按照所有报关单的数据确认收入。因此,建议企业负责人或财务定期自查,确保所有报关单的收入被确认,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一旦税务局查出有隐匿收入行为(少报漏报)或延迟确认收入(申报不及时),可能会导致企业所得税金的补报、滞纳金,甚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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