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跨境出口申报新规须知

此前,国家税务局发布公告称,不论平台设在境内还是境外,只要为中国卖家提供服务,或与中国用户进行交易撮合活动,都必须依法报送相关税务信息。现在税务局再次关注跨境卖家的出口环节。

01. 跨境出口申报必须实名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公告中第七条明确规定:通过代理形式出口货物的企业,在进行预缴申报时,必须同时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的基础信息及出口金额情况。其中,实际委托出口方是指实际生产和销售出口货物的单位。

简而言之,从10月1日起,所有的申报必须实名。根据公告的要求,涉及以下几种模式:

通过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名义申报,货物由实际卖家出运;参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以统一报关方式集拼出货;借用物流商或其他第三方的出口资质进行清关申报。

卖家在预缴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实际委托出口方”的基本信息,以及出口金额情况。例如,甲企业制造了产品,委托乙企业代理出口,乙企业就是实际委托出口方。

若企业未准确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的信息及出口金额,将被视为自营方式,由代理出口企业承担应申报的企业所得税。

税务局为更清晰地说明,提供了两个案例:

案例1:A公司代理B公司出口货物,金额1000万元,收取代理费10万元。A公司申报营业收入10万元(出口代理费),并填报B公司及出口信息;B公司申报营业收入1000万元(委托出口)。

案例2:C公司代理D公司(实际代理E公司)出口货物1000万元,收取代理费10万元;D公司向E公司收取12万元代理费。C公司申报10万元(出口代理费),并填E公司信息;D公司申报12万元,无需填表;E公司申报1000万元(委托出口)。若C公司未填E公司信息,则需按自营承担税费。

02. 违规行为被堵死

有些卖家为规避出海流程,会购买拥有合法出口权企业的完整出口报关资料,以此向海关申报。这种“买单出口”的行为在跨境电商圈并不罕见,但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规,涉及骗税、逃税和非法交易的嫌疑。目前,税务局已经明确指出这一行为,今后将彻底封堵。

目前合规运营是唯一的出路,距离10月1日新规实施的时间已不多,相关企业需加快整改。首先,全面梳理现有的代理出口业务,检查实际委托出口方的信息是否完整和准确,对于缺失或不准确的信息,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获取,以确保在新规实施时能准确报送数据。

其次,清关合同、商业发票、物流单据等必须一致指向同一实际货主,核对信息的一致性。同时,增值税发票、报关单和外汇收款凭证的货主信息必须完全匹配,定期整理以便于审核和应对税务检查。

最后,全面检查税务问题,重点核查2023年以来的出口申报记录,并及时修正历史数据。对以往的不规范操作进行纠正,以避免在新规实施后受到追溯处罚。

如今,从事跨境电商必须确保每个环节都合规,随着政策的逐渐收紧,卖家只有紧跟政策变化,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竞争力,才能实现长期运营。

发布于:2025-07-24 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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