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之前在文章中提过,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5年第15号公告,要求平台主动提交卖家的身份和收入数据,打破了卖家“藏身平台”的常规。
如今,第17号公告接力出台,聚焦出口环节。当不少卖家还在为低报、挂名等灰色操作想办法时,国家监管的大网已悄悄收紧。该公告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生效,距离落地只剩几个月,卖家调整应对的时间十分紧迫!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7号),对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
公告第七条清楚指出,只要是以代理方式出口货物的企业,在进行预缴申报时,必须一同上报“实际委托出口方”的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这里所说的“实际委托出口方”,就是出口货物的实际生产和销售单位。这也就表明,从2025年10月1日起,那些过去借助各种代理形式来模糊出口主体的做法将不再行得通。
该条款所涉及的“代理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模式:
1.借助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挂名进行申报,货物由实际卖家发出。
2.参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采用统一报关的方式集中拼箱出货。
3.借用物流商或其他第三方的出口资质来进行清关申报。
如果企业没有如实上报相关信息,将按照“自营方式”来处理,由申报企业对该笔出口金额承担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义务。
卖家需要清楚,17号公告并非单独的监管行动。从平台端15号公告要求亚马逊等平台上报卖家数据,到海关总署277号令要求对报关责任进行追溯,再到出口端17号公告明确实际货主的申报义务,跨境申报体系正加快形成闭环!但这一轮合规改革显然还远未结束,“上报卖家、上报货主”仅仅是前半部分,真正关键的深层次较量才刚刚拉开序幕!税务机关会通过“金税四期”系统,与海关出口数据、平台收入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实现对“报关 - 收入 - 纳税”链条的全面监控。
此前,一些企业为了短期利益,采用虚假贸易合同、低报价格等手段逃避税收,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尤其是“买单出口”这种现象,也就是借助他人的报关单出口货物,自己收取款项获利,既省时又能避税,早已成为行业的一大顽疾。如今,第17号公告将这种模式纳入监管范围,这意味着这类不规范的操作将彻底消失。税务部门以修订后的纳税申报表为突破口,直接指向实际出货方,堵住了长期存在的税收漏洞。
这一变化对中小跨境卖家的影响格外直接。不如实申报就要自己承担纳税责任,如今“谁实际出货,谁就履行纳税义务”已成为行业明确遵守的准则。
此次新规从出口主体备案到各类单据信息的一致性等多个方面都提出了严格要求,跨境电商卖家必须迅速行动,积极应对:
1、主体备案,资质优先:拥有自有工厂或贸易公司的卖家,要尽快完成海关注册登记,取得独立报关资质。提前整理好注册所需的材料,确保材料完整且准确。
2、单据统一,信息精确:规范各类单据的管理,确保清关合同、商业发票、物流单据都指向同一个实际货主。同时,要确保增值税发票、报关单、外汇收款凭证上的货主信息完全一致。定期对单据进行整理和存档,方便查询与审计,以应对可能的税务检查。
3、税务健康核查:开展税务健康核查工作,重点检查2023年至今的出口申报记录,及时修正历史数据中的错误。对于过去可能存在的不规范操作,要主动改正,避免在新规实施后被追究责任。
随着政府部门的深度合作,监管已经不再给灰色操作留有空间,“灰色地带”正在不断缩小。“豁免”也即将成为历史。跨境卖家只有回归真实申报、规范操作,从财税体系、供应链管理到数字化运营进行全面升级,才能在新一轮的行业调整中站稳脚跟。
声明:文章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