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场所运营
11.2.1 维修和维护
11.2.1.1 维护和维修厂房、设备和建筑物的方法和责任应形成书面文件,制定计划,并遵照实施,将产品、包装或设备的污染风险降到最低。
11.2.1.2 任何食品加工、处理或储藏区域的厂房和设备例行维护,应根据维护控制计划进行和记录。
应制定维护计划,包括场所中对产品安全维护至关重要的建筑物、设备和其他区域。
11.2.1.3 任何食品加工、处 理或仓 储区域的厂房和设备故障应 形成书面文件并进 行评审,且其维修应 纳入 维护控 制计划。
11.2.1.4 如果任何加工、处理或储藏区域要进行维护或维修,应通知场所主管。
11.2.1.5 如果任何维修或维护活动会造成对产品安全的潜在威胁(例如电线碎片、受损的灯具配件和松动的高架空配件),应通知维护主管和场所主管。如有可能,维护应在操作时间之外进行。
11.2.1.6临时维修(如有必要)不应造成食品安全风险,并应纳入例行检查(参见 2.5.4.3)和清洁计划中。应有计划说明临时维修的完成,确保其不会变成永久性解决方案。
11.2.1.7食品接触设备及位于食品接触设备上方的设备应使用食品级润滑剂进行润滑,并控制其使用,以尽量减少对产品的污染。
11.2.1.8用于食品处理或加工区的油漆应适用且处于良好状态,且不得用于任何产品接触表面。
11.2.2 维修人员和承包商
11.2.2.1 维修人员和承包商应遵守场所人员和加工卫生要求(参见 11.3)。
11.2.2.2 所有必须在现场工作的维修和其他工程承包商应接受场所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程序培训,或应始终有场所人员陪伴,直到其工作完成为止。
11.2.2.3 维修人员和承包商应在维护活动完成后清理所有工具和碎片,并通知区域主管和维修主管,以便在场所运营重新开始前完成适当的环境卫生清洁,并进行操作前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