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卖家在 TRO 和解后,常会遇到库存未清完却超出协议约定销售期限的情况,超期后能否协商延长处置是行业内普遍关注的实操问题。从跨境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实务来看,超期后仍可与原告方协商库存处置,但需遵循合规流程、以书面形式沟通,不可擅自继续销售。

TRO 和解协议中,通常会明确侵权库存的处置规则,包括限定销售清仓期限、禁止线上再上架、要求销毁或报备等核心条款。设置期限的目的,是防止侵权商品继续流入市场,损害权利人利益。若卖家因库存量大、物流延迟、清仓渠道受限等客观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直接继续销售属于违约行为,可能被原告追责,甚至引发二次维权或账户风险。

库存超期后协商具备可行性,核心前提是主动沟通、如实说明、提供依据。卖家需整理库存数量、剩余货值、清仓进度等真实材料,向原告方或其代理律所书面申请,说明超期原因并提出合理处置方案。常见协商方向包括延长清仓期限、限定线下处置渠道、申请豁免销毁、转为内部处理等,原告方会结合侵权情节、库存规模、卖家配合度综合考量,多数情况会给出灵活处置方案。

TRO和解后库存超过销售期限还能协商吗 图1

协商过程需坚守两大原则:一是全程书面沟通,保留邮件、协议补充件等凭证,避免口头约定无据可查;二是不擅自销售,在未获得原告书面同意前,不得在电商平台或公开渠道售卖,降低违约风险。若原告拒绝协商,卖家需按原协议执行销毁、第三方回收等合规方式,杜绝违规处置带来的法律风险。

为避免此类问题,卖家在和解阶段应提前评估库存规模,争取合理的清仓期限;和解后优先规划清仓节奏,预留缓冲时间。遇到超期情况,及时启动合规协商,既能减少库存损失,也能维护良好的履约记录,降低后续合规隐患。

综上,TRO 和解后库存超销售期限可以协商,核心是主动、合规、书面沟通,配合权利人要求提出可行方案,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前提下降低经营损失。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18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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