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起,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Regulation (EU) 2025/40)正式进入全面适用阶段。这意味着,欧洲市场的包装监管从此前以各成员国规则和EPR制度为主,进一步转向覆盖包装材料、化学物质、合规文件、回收设计以及生产者责任的统一监管框架。

需要注意的是,PPWR并非8月12日才“生效”。该法规于2024年12月19日正式通过、2025年1月22日刊登于《欧盟官方公报》、2025年2月11日生效,但法规第71条规定,其一般适用日期为2026年8月12日。

哪些要求真正进入执行阶段?

PPWR并不是所有要求在8月12日一次性落地,而是采取分阶段实施。

其中,对跨境电商、海外仓和包装供应链近期影响较大的,是食品接触包装PFAS限制、包装有害物质要求以及制造商合规文件体系。

法规第5条规定,包装及其组件中的铅、镉、汞和六价铬浓度总和不得超过100 mg/kg。该要求适用于包装及包装组件,并与欧盟REACH以及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法规共同构成化学物质合规要求。

更加受到关注的是PFAS。从2026年8月12日起,食品接触包装如果达到或超过以下限值,将不得投放欧盟市场:

●单项PFAS:25 ppb

●PFAS总量:250 ppb

●总氟:法规同时设置相应的50 ppm限值

因此,纸盒、食品袋、防油纸、外卖包装等过去容易被忽视的包装材料,开始进入更严格的化学物质合规范围。

DoC不是“多办一个证”

PPWR另一项重要变化,是将包装合规从单纯的EPR注册进一步延伸到符合性评价和技术文件。

根据法规第15、38、39条,制造商在证明包装符合相关要求后,需要出具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EU符合性声明),并建立相应技术文件。

一次性包装的相关技术文件和符合性声明原则上需要保存5年,可重复使用包装则为10年。进口商在投放市场前,也需要确认制造商已经完成相应的符合性评价并准备技术文件。

这意味着,未来欧洲市场的包装合规不再只是“有没有EPR号”的问题,而是逐渐形成:

包装材料 → 供应商数据 → 检测/评价 → 技术文件 → DoC → EPR责任 → 市场投放

的一整套链条。

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而言,真正的难点也从“注册”转向了供应链数据能否闭环。

EPR不是“一次注册、全欧通用”

PPWR对生产者责任也进行了进一步统一。

法规第44条明确,生产者原则上需要在其首次提供包装或包装商品的每一个成员国完成相应注册;如果生产者或其授权代表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注册,则不得在该成员国首次投放相关包装或包装商品。

对于跨境电商,这一点尤其值得关注。

PPWR并没有建立一个类似VAT IOSS的“全欧统一EPR号码”。成员国仍然需要建立自己的生产者登记体系,具体实施程序、申报和费用仍涉及各国主管机构及本国EPR制度。

同时,法规对跨境销售中的授权代表作出了规定:部分情况下,生产者需要在消费者所在成员国指定EPR授权代表;对于第三国生产者,成员国可以规定必须指定授权代表。因此,“中国卖家必须自动聘请一个覆盖整个欧盟的统一授权代表”这一说法并不严谨,具体义务仍要结合卖家的设立地、销售模式以及成员国实施规则判断。

这一点也是目前市场上关于PPWR最容易被简单化解读的部分。

真正的“大变化”还在2030年

8月12日并不是PPWR的终点,更像是整个监管周期的起点。

欧盟委员会明确指出,PPWR一般适用日期为2026年8月12日,但大量结构性要求将在后续几年逐步实施。例如:

2028年:包装统一标签体系将逐步实施,用于帮助消费者识别包装材料并进行分类回收。

2030年:可回收包装、包装最小化、部分一次性包装限制等要求将进入更重要阶段。

其中一个与跨境电商直接相关的规定是,PPWR第24条要求,到2030年1月1日或相关实施法生效后3年(取较晚者),电商包装、运输包装和组合包装的最大空置空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欧盟委员会目前仍需要通过实施法进一步明确计算方法。

此外,运输包装领域也将受到明显影响。PPWR第29条规定,自2030年起,相关经济运营商使用的运输包装中至少40%应属于可重复使用包装体系;2040年目标进一步提高至70%。这一要求覆盖包括电商运输场景在内的部分运输包装。

这意味着,未来受影响的不只是卖家的纸箱和塑料袋,海外仓的包装作业、仓内换包装、干线运输包装以及最后一公里配送方式,都可能被重新设计。

供应链管理问题

这也是此次PPWR值得中国海运物流和跨境行业关注的地方。

欧盟委员会披露,目前欧盟人均每年产生约180公斤包装废弃物。路透社8月11日报道称,包装约占欧盟塑料消费量的40%,2023年欧盟化石燃料来源塑料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率约为42%。

因此,PPWR的政策方向并不是单纯增加一个新的注册项目,而是在推动包装从“低价值耗材”转变为供应链中的合规对象。

对中国出口企业来说,未来可能出现一个更加明显的趋势:

●货物本身符合要求,并不意味着整票货物的供应链已经完成合规。

●包装材料来源、成分、重量、检测数据、供应商证明、EPR注册、授权代表以及技术文件,都可能成为跨境业务中的合规数据。

●对于海外仓而言,这意味着仓储环节也可能从单纯的“存货、发货”,进一步延伸至包装替换、包装数据管理和合规文件协同。

不过,8月12日并不意味着所有不合规包装都会立即被海关扣留或停售。欧盟委员会近期强调,各成员国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需要依据风险和具体情况采取措施;路透社8月11日报道称,欧盟方面也表示,对不合规产品并非一律立即采取最严厉措施,成员国可能先采取警告等方式给予企业整改机会。

来源:维运网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31234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