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日零时(欧盟总部所在地布鲁塞尔时间),英国结束与欧盟47年的牵手,正式脱离欧盟。

2月1日起,进入英国脱欧过渡期,过渡期目前暂定至2020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英国仍留在欧盟关税同盟和欧洲单一市场,双方贸易关系维持现状,双方人员自由流动,欧盟法律仍将适用于英国领土,但英国将在欧盟失去投票权,双方将继续就经济和安全合作等进行协商,而同时英国政府将能够与其他国家达成贸易协议,但任何协议只能够在过渡期结束之后生效。

英国脱欧使得欧盟成员国数量从28个减为27个,同时,使中国海关与欧盟海关的AEO互认出现变数

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第52号《关于实施中国-欧盟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中国海关与欧盟海关自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AEO互认,互认措施包括:

欧盟海关接受中国海关认证的高级认证企业为中国的“经认证的经营者”(简称“AEO企业”)

中国海关接受欧盟海关认证的“安全AEO认证企业(AEOS)”和“简化海关手续及安全AEO认证企业(AEOC/AEOS)”为欧盟的AEO企业

中欧双方海关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如下通关便利措施:

减少查验或与监管有关的风险评估等手续

安全贸易伙伴身份的承认

货物优先通关

贸易连续运行保障机制

彼时的欧盟有包括英国在内的28个成员国,单就英国而言,中国海关AEO企业向英国出口或者从英国进口,以及英国的AEO企业向中国出口或者从中国进口时,都可以根据中国与欧盟海关签署的《互认安排决定》享受双方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

英国脱欧过渡期内,由于欧盟法律仍将适用于英国领土,可以推定中英两国的AEO企业仍然可以享受互认便利。

但是,过渡期后,能否继续享受便利就成了未知数。一方面要看英国与欧盟之间有关经济和安全合作的协议内容,另一方面,也要看中英双方包括海关议题在内的贸易协定协商情况,亦或是双方海关单独就AEO 互认的安排。

提示:

至少到2020年底前,中英双方的AEO企业仍然可以享受中国与欧盟海关的AEO 互认便利,因此,有必要重申,AEO企业如果想真正享受到便利,就应当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第52号公告以及有关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及时准确通报信息和填制报关

1.享受英国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

我国AEO企业向英国进出口货物时,应将AEO认证编码(CN+在我国海关注册的10位企业编码)通报给英国进口商。英国进口商和出口商申报时,英国海关将该中国AEO企业信息和中国海关事先提供的AEO企业信息进行核对,在两者一致的情况下,通关环节自动适用便利措施。

2.享受我国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

我国进口商或出口商向我国海关申报英国海关AEO企业货物时,应在报关单“境外收发货人”栏目填报英国(欧盟)海关AEO编码。填报样式为:“国别(地区)代码+海关企业编码”。我国海关将该编码与英国(欧盟)海关事先提供的AEO企业信息进行核对,在两者一致的情况下,通关环节自动适用便利措施。

再次强调:

只有及时通报和规范填报,AEO企业才能真正享受到双方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

否则,即使通过了海关的AEO认证,依然可能无法享受互认便利,这不能不说是AEO企业的一大损失。

我们还注意到,欧盟三大机构领导人——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和欧洲议会议长萨索利在1月31日的联合记者会上就警告说,英国退出欧盟后的权益将“永远无法与其作为欧盟成员国所享有的利益相提并论”。

因此,无论英国与欧盟的协商进程如何,为确保海关AEO这块“金字招牌”不褪色,中国海关都应当积极推进与英国海关的AEO互认安排,争取在过渡期后两国AEO企业都还能继续享受通关便利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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