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我方拿的是正本提单,是不是可以将提单退回去,让货代吧货人改成 TO ORDER?( 可能有些船公司不让改单)====》不可以,船公司不会同意,因为:海事法上写得很清楚,货物一旦越过船舷,货权就归货人所有。
2. 如果是电放(当然这个时候还没有让货代电放掉),是不是也可以将货人改成TO ORDER?====》同理
据说 TO ORDER 的提单,如果原有的货人不付尾款 在目的港时,我可以把这批货给第三方,因为如果货人有写客户的话, 即使我要强制退运,也要经过货人同意,这样强制就没有意义了,别人也不好接手这个货了。====》对,可以给第三方。就算不是TO ORDER 提单,需要货人的弃货申明,也有一些概率可以搞定,目前手上正在中,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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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UR TWISTED POINT OF VIEW, MIKE I LIKE UR QUESTIONING EYEBROWS, UVE MADE IT PRETTY CLEAR WAHT U LIKE ITS ONLY FAIR TO TELL U NOW THAT I LEE EARLY IN THE MORNING AND I WONT BE BACK TI
Mike,我喜欢你扭曲的观点和带着疑惑的眉毛。你已经把你喜欢的表示的很明确。现在只是告诉你我今早离了,不会再回来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