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客户8000美金尾款没付,我却放货了
这个德国客户下的是个20gp的柜子,总共2万美金,当时付了20%的定金,也就是4000美金。
然后开始生产订单,一个月后,货好发货。
做的FOB条款,货代是客户指定货代。
货发出后,我准备好提单cooy以及装箱单发票向客人催款,这个时候客人就没有回复我邮件了。
我心急于焚,打电话客人也不接。
我想货还有一个月到港,这段时间应该能联系上客人付款。
哪知道这一个月就是联系不到客人。
一个月后货到港,货在目的港存放了一个星期左右。
这个时候我开始发邮件给客人,如果他不要货我会把货卖给当地其它客户。
果不其然,客户终于回信了,他说他去了一个岛游玩,刚回来。
他同意付款,但是钱不够,说付40%,让我把货先放给他。
如果我不同意他就不要货了。
我没有请示老板,直接给了客人电放提单。
因为我想如果客人不要货,这40%的款也收不到。
客户提了货就再也没联系我了,也找不到他人了。
后来老板知道了,罚了我两万块钱,我真的是冤死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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