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与一条条款需要请教大家

aditya.gupta
大家好! 在客户的出口合同中有这么一个条款,想请教大家: “本合同项下的贸易术语、信用证具有的含义,以《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99年7月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2007年修订本)明确描述的为准,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公约或条款的规定,如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请问下则个条款有问题吗 我么之前的贸易术语是fob shanghai. 谢谢大家的指点!
2013-12-28 2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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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回答:
这个合同条款是合适的,因为它规定在解释贸易术语和信用证方面要以国际通用的标准为准。如果你们的贸易术语是FOB上海,那么你们需要确保在合同中也有相应的约定。此外,在这个条款允许的范围内,你们可以通过对特定条款的另行约定来进一步明确你们之间的协议内容。建议你们在签署合同之前,对条款进行仔细审查,以确保它们符合你们的实际需求和要求。
202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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