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

小成
2015年5月1日(含)以后出口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并同时停止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电子数据,改由海关总署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电子数据。
2015-04-29 679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0)
最新回答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