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时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内容指出:在长达一年的301条款调查之后,其中包括USTR召开了为期两天的公开听证会,听取了近600条公众意见,并咨询了政府机构专家和USTR批准的顾问,美国决定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采取行动。
具体行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80天后):对中国船舶所有者和运营者按每趟美国航程的净吨位收费,后续逐年递增;对中国制造船舶的运营者,依据净吨位或集装箱数量收费,也逐年递增;对外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按运力收费,以此激励美国建造汽车运输船。
第二阶段(3年内暂不采取行动):为推动美国建造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对外国船舶运输LNG实施限制,且在22年内逐步加强限制。此外,USTR未来还将对船岸起重机及其他货物装卸设备的拟议关税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交出席听证会请求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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