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许正宇称, 香港政府建议为香港设立公司迁册制度,非香港公司将有简便快捷的途径迁册来港 ,无须透过复杂和昂贵的清盘或法院程序,便能无缝地迁册来港,而过程中并不会影响其法律实体身分、已订立的合约、财产、权利、特权、义务等。

    7月3日香港财库局局长许正宇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就公司迁册制度的开场发言中指出,香港特区政府在今年3月至5月已进行公众咨询,其间接触了包括商界和专业界别等不同份额持有者,业界的反应都十分正面,其中保险界更是表达了殷切的迁册需求。

    香港政府现正与有关部门以及金融监管机构检视咨询期内收到的意见并草拟立法建议,目标是在明年上半年提交立法会审议

    许正宇表示,今年2月,香港政府于2023至24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将引入公司迁册制度,便利非香港公司注册地迁至香港,以善用香港的优良营商条件和专业服务。基于基金迁册机制的正面经验,同时回应业界的诉求,现在是适当时机,为香港设立一套可广泛适用的公司迁册制度。

    许正宇称,香港政府建议为香港设立公司迁册制度,非香港公司将有简便快捷的途径迁册来港,无须透过复杂和昂贵的清盘或法院程序,便能无缝地迁册来港,而过程中并不会影响其法律实体身分、已订立的合约、财产、权利、特权、义务等。

    为了令更多公司受惠,香港政府原则上会尽量扩大机制的适用范围,不会对迁册来港的公司施加经济实质测试要求。

    换言之,控权公司或现时在港未有大规模业务的公司亦可利用机制来港发展。吸引公司迁册来港,不单会带动本地专业服务,包括会计和法律服务等的需求,迁册公司也可能会把部分业务移师香港,带来更多投资和工作机会。

    免责声明:以上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由卓瑞整理,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并处理!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34833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