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 体系适配 EUDR 全域通用认证要求解读|非欧盟贸易主体合规影响与政策修订背景

伴随《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落地,FSC 推出覆盖全体系的配套建议说明,相关规则不只约束和欧盟产生贸易的经营主体,而是面向整个 FSC 认证体系。本文梳理政策适用边界、新规推行动因,明确合规文件生效范围,帮助全球各地 FSC 持证企业厘清合规义务。

2.1 新规适用范围:无欧盟贸易往来企业同样受约束

即便企业经营场所不在欧盟境内,且不存在面向欧盟的贸易活动,FSC 本次体系调整依然对其产生约束力。

FSC 加速落地《FSC 解决转化的政策》相关改革举措,以一系列建议说明形式纳入现有认证管理体系。改革核心目标:推动所有 FSC 认证产品满足 EUDR 零毁林、零森林退化标准,杜绝存在林地转化来源的原料流入 FSC 供应链,保障所有经过认证的木材及林产品实现零毁林。

与此同时,FSC 额外发布产销监管链、受控木材相关配套建议说明,支撑 FSC 法规模块落地实施,对齐国际可持续林业管理通行准则。

以下建议说明对所有 FSC 法规模块使用者即时生效:

・ADVICE-20-007-24 FSC 认证经营单位的零毁林产品

・ADVICE-20-007-02 关于原始森林的认证

・ADVICE-40-004-26 纳入 FSC 法规声明

・ADVICE-40-005-27 FSC-PRO-60-006b 风险评估框架的使用

・ADVICE-20-011-19 评估适用《FSC-PRO-60-006b 风险评估框架》

2.2 FSC 依托 EUDR 出台全新体系规则的底层逻辑

EUDR 管控目标与 FSC 可持续林业发展愿景高度契合。依托 EUDR 正式实施契机,FSC 加速推进《FSC 解决转化的政策》原定改革方案,推进 FSC 体系与 EUDR 标准深度接轨。

为持续契合林地转化管控政策目标、响应全球消除毁林的国际共识,FSC 建立更加严格的准入管控规则,从源头阻止来源于林地转化活动的原材料进入 FSC 认证供应链,守住 FSC 认证产品零毁林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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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28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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