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入选广东省“走出去”基地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荣哥团队再创佳绩。
一、案件经过
2024年,美国S公司在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法院对100多家中国跨境电商提起美国发明专利权侵权诉讼,其中四家中国企业被告委托荣哥团队处理纠纷。
接受委托后,荣哥团队凭证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仔细深入地对四家中国企业的产品与美国专利进行详细对比,发现原告专利在申请过程中曾被驳回,经过在复审程序中的修改才被授权,换言之,美国原告主张的专利等同侵权是有争议的,甚至是不成立的。
基于上述分析,荣哥团队向委托人陈述了观点,强烈建议委托人积极应诉,并要求原告无条件撤回起诉。委托人接受了建议,向美国法院提出不侵权抗辩和数百万美元的反诉。
2024年10月,美国法院在PI裁定中支持了不侵权抗辩,并初步认定四家中国企业产品均不构成侵权。根据美国法院裁定,被下架的四家企业产品链接得以恢复,被冻结的资金也全部解冻。
二、意义
至此,荣哥团队经办的跨境电商在美国法院对TRO/PI案例中,80%以上的案件赢得了美国法院对PI裁定,即认定中国电商产品不侵犯美国的知识产权。本案为中国跨境电商企业传递了积极信号,即面对在美国法院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国电商应积极应诉,“边打边谈、边谈边打”,而非在缺乏基本事实前提下一味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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