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债务方:西班牙某瓷砖分销商
拖欠金额:53000欧元
拖欠时长:8个月
宁波公司与该西班牙分销商合作两年,前期付款记录良好。双方一直采用40%预付款+60%尾款OA30天的交易方式。
此次交易西班牙公司在收货后,不仅未按约支付尾款,还以“货物色差严重、终端客户退货”为由,拒绝支付到期的尾款53000欧元。宁波公司多次邮件、电话沟通未果,债务方逐渐失联。
宁波公司无计可施,遂找到催全球协助。
案件评估
我司接到咨询后,立即梳理债权资料,并对债务企业进行了初步调查,根据得到的信息出具了一份《案件评估报告》:
(1)债权资料完整,债权方已完成交货义务;
(2)根据初步调查,债务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金仅6000欧元,属于微型企业。公开数据显示其公司近年来营收下滑严重,负债率偏高;
(3)该案逾期8个月,还在诉讼时效内,可以尝试催收。
催收过程
质量纠纷、无有效证据?
催收律师接案后立即给债务公司寄送了正式催款函。对方承认欠款,但坚持称“货物色差导致自身损失约2万欧元”,并提供了终端客户的书面投诉截图。
鉴于此,催收律师要求债务方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如西班牙标准化协会UNE认证)”,对方未能提供,仅提供几张终端现场照片,无法证明色差问题与本批次货物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折中妥协,再次失联
为了提升债务方还款意愿,在与债权方商议后提出折中方案:同意承担8,000欧元作为商誉补偿,剩余45,000欧元分三期支付。债务方口头同意但未履行,随后再次失联。
启动诉讼,直面债务
针对该种情况,催收律师直接升级手段,在巴塞罗那商事法院立案,同步申请“预防性扣押”,冻结债务方银行账户及部分库存。该程序依据西班牙《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存在逃债风险的债务人。
法院送达成功,债务方应诉
法院通过“司法公告”方式完成送达,债务方被迫委托律师应诉。庭前调解中,债务方承认欠款事实。
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以“48000欧元一次性结案”。2026年8月,债权方确认收到全额款项,催收律师协助完成撤案。
案件总结
1. 赊销在西班牙中小客户中普遍存在,风控须前置
西班牙本地分销商资金链普遍紧张,60~90天赊销是常见竞争手段。
出口商应在合作前通过西班牙商业登记处或格兰德查全球调取客户资信数据,评估其偿付能力,并尽量投保中国信保。
2. 质量问题须有第三方公证证据
西班牙法院对产品质量异议要求严格,仅凭终端客户照片或投诉信不足以构成有效抗辩。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质量异议须由西班牙认可的检测机构(如AENOR或TÜV Rheinland)出具报告,且在到港后15天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接受质量。
3.非诉+诉讼组合高效破局
本案中,非诉阶段虽未能直接回款,但为诉讼积累了完整的证据链和沟通记录。
诉讼启动后,债务方因面临账户冻结及信用记录受损风险,最终主动求和。
4. 选择拥有本土律师团队的专业机构至关重要
西班牙法律程序复杂,尤其是司法送达、扣押申请、庭审辩护等环节,依赖本土催收律师的专业经验,能大幅提升效率并降低债权方的人力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