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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湖南德云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申请第26121418号“德云堂”商标在第35类“广告;替他人推销”服务上,然而遭遇商标局驳回。仔细查询会发现,德云社对“德云社”三个字进行了不同设计,每个类别都申请了3个商标。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句话用在商标领域再合适不过!

    淘宝火了,市面上出现“各种淘、各种宝、淘某宝”的平台;拼多多火了,市场上出现同类平台“拼少少”,甚至“拼夕夕”也被注册成了商标;不仅实实在在的企业如此,连“奔驰女车主坐机盖维权”事件,维权的模式都能被效仿!不得不佩服人们的超强的“山寨”、“蹭名”、“效仿”能力!

    这不,近日经常承包热搜的“德云社”也差点被“蹭”了名字!

    湖南德云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申请第26121418号“德云堂”商标在第35类“广告替他人推销”服务上,然而遭遇商标局驳回。申请人不服该决定,向原商评委申请复审。

    原商评委审理后认为:申请商标显著识别部分“德云堂”和第7469362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0452406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文字构成相近,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复审服务分别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在上述服务上与引证商标一、二若共同使用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与引证商标一、二相区分的显著性。因此,驳回其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

    引证商标一

    引证商标二

    注意下,这里的引证商标二正是郭德纲创立的德云社——“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我们看到德云堂和德云社的设计还是非常像的,如果“德云堂”或者“德云某某”的商标名成功注册,对于德云社来说被“蹭名”的风险将大大增加!(当然,这里有另一个引证商标,大大降低了这样的风险。)

    商标局网站查询,德云社的商标保护不止第35类。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2006年开始申请商标,至今已经申请注册292个商标,其中,仅“德云社”三字商标就申请了135个!45类保护全部不错过!

    呐,135个“德云社”商标~

    有人会问,总共45类,申请45个商标不就够用了吗?仔细查询会发现,德云社对“德云社”三个字进行了不同设计,每个类别都申请了3个商标。

    (下面三个图示↓↓↓)

    承认吧!品牌保护多么重要!你连45类商标都没有注册全,别人已经对一个名字注册了3个45类!不知道今天高沃小知的讲解你学到了吗?

    来源:北京高沃知识产权,转载请联系微信公众号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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