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起出口欧盟带有CE标志的大部分产品必须有欧盟代理人
【法规要求】
欧盟商品安全新法规《欧盟市场监管法规 2019/1020》将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生效, 此法规要求: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需要具有在欧盟的商品合规性联系人(“负责人”)方可生效。
如果您销售的商品带有 CE 标志并且是在欧盟境外制造的,那么您需要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前确保:
●此类商品具有在欧盟的负责人; 且
●您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贴有负责人的联系信息。此类标签可以贴在商品、商品包装、包裹或随附文件上。
【适用产品范围】
自2021年7月16日起,在欧盟销售带有CE标志的商品但没有欧盟负责人属于违法行为。
由于英国已脱欧,因此英国不在此欧盟商品安全法规变更的范围内。
对此,欧盟发布了25条技术指令(每个指令针对特定的产品类别),除医疗器械、民用爆炸物以及某些升降机和索道装置外,所有欧盟内带有CE标志的产品均受此法规约束。
如玩具、电子产品、个人防护装备、机械、建筑商品、燃气设备、休闲和私人船艇、压力容器以及测量设备等。

【亚马逊等电商平台要求】
7月16日之后,各大海外电商平台将承担起更重要的产品安全合规连带责任。
而对中国国内大多数亚马逊/eBay/速卖通等卖家来讲,这项新法规除了要求销往欧盟国家的商品带有CE 标志外,还需要指定欧盟负责人作为商品合规性联系人,欧代信息标签可以贴在商品、商品包装、包裹或随附的文件上
对于没有加贴欧盟负责人(即欧盟代理人)联系信息的商品,平台将对商品做下架处理!
——温馨提示——
2021年7月16日之后,产品中带有CE标志,但不能提供欧盟授权代表信息的商家,将被判定构成违法行为。
将会造成的后果有:
1.已经进入欧盟海关的货物,会因无欧盟负责人信息而被扣留、销毁。;
2.您的商品在欧盟地区会被屏蔽,欧盟买家无法看到您的商品,无法下单。
3.已经在市场流通的商品,有被投诉的风险。
为防止无欧代而造成的损失,陈工建议各商家,尽早做好欧盟责任人的授权工作。更多相关详情,可以直接咨询陈工:19129985297 以帮助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