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在《联邦公报》正式发布最终规则,对专利案件实务规则进行修订,明确要求:所有住所不在美国的专利申请人、发明人或专利权人,在办理美国专利事务时,必须委托USPTO注册且信誉良好的执业人员代理,新规将于2026年7月20日正式生效。

新规生效前,按照《美国专利审查程序规则》37CFR § 1.31相关规定,中国申请人、发明人、专利权人通常可以“自行”处理美国专利事宜,仅当申请人为法人实体时,必须由美国注册专利代理人代表。
新规生效后,USPTO将不再接受非美国代理人代表的文件,所有专利事务都必须由美国专利代理人处理,包括:
· 住所不在美国或其领土内的外国申请人/发明人和专利所有人;
· 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全部专利类型的所有程序流程,包括申请递交、OA答复以及维护费等相关流程;
· 联合申请人中只要有一名外国申请人,也适用此规;
新规将使美国与大多数其他国家保持一致,要求此类当事人必须由该国的持证或注册人员代理;同时提高效率,使USPTO能够更有效地利用现有机制,强制所有外国申请人/发明人和专利权人遵守美国专利事务的法定和监管要求,并增强USPTO应对虚假认证、虚假陈述和欺诈的能力。
中微知著提醒大家:
USPTO此次强制代理新规,本质是美国专利制度与全球主流IP体系的接轨,同时也是对外国申请人合规性的进一步强化,对外国申请人而言,整体申请、维护的合规成本将大幅增加。
1.在审案件排查
梳理所有在生效日后可能产生官方行为(如OA答复期、年费缴纳)的案件,提前沟通并确认美国代理人的人选,避免因未及时委托导致文件被拒收。
2.规范流程管理
新规生效后,所有ADS、优先权主张、微实体资格声明等必须由USPTO注册代理人签署,确保在提交的第一时间即满足签字合规要求。
3.筛选合规代理人
重点关注代理人资质,确保其拥有USPTO注册资格,同时拥有丰富美国专利实务经验,具备应对严厉监管下的合规作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