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就是指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候,采用了信用证结算,其中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故意隐瞒事实或者制造一些假象,让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知,使其认为交易中的事实已经存在。
1.三分之一提单
如果公司接收了三分之一提单,直接邮寄给开证申请人的信用证条款,结果开证申请人接到其中一份正本提单并在提取货物后,对该出口公司议付的单据可以提出拒付货款。所以,接收三分之一正本提单直接邮寄给开证申请人的条款,对受益人来说有一定的风险。所以可以在信用证条款下,规定收货人只有将全套三份正本提单全部退银行后方能拒付贷款。
2.假信用证
假信用证上的印章一般不会盖得非常清晰,签字很草,根本无法根据这些核对此信用证是否真实,信用证用银行以前的 名字和称号等,因此,收到信用证后,一定要认真核对密押和开证银行名字。
3.与开证行合谋诈骗
在信用证修改上的诈骗,主要是由于进口商和银行的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获得了银行的信任后,让他们开出的信用证,开证时候提交假合同,让银行根据加的合同条款开除信用证条款,并且在信用证条款中设置种种障碍,欺骗受益人和通知行,然后凭借这些信用证到其他银行骗取贷款。所以,为了防范开证申请人与不法分子勾通,需要在订立合同时候,就要指定开证行,并且最好是国际间的知名银行,并把开证行的名称写在合同里。
结语:用好信用证,如果产品性价比一致,可以PK掉不用信用证的同行,但是对于信用证诈骗的防范工作没有做好,很可能货款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