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其程序机制的优势,马德里体系可使商标权利人直接向其本国或地区商标局递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便能够使其商标在马德里联盟多个国家获得保护。由此注册的国际商标相当于该申请人在每个指定国或组织直接进行的商标注册申请或注册。如果在规定期限内(12或18个月),某指定国或组织的商标局没有驳回对该商标的保护,国际商标便如同在该局直接注册的商标。
马德里商标可以保护的国家介绍
马德里商标注册系统现在包含: 我国、美国、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白俄罗斯、瑞士、古巴、捷克共和国、德 国、阿尔及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意大利、吉尔吉斯斯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亚、拉脱维亚、 摩洛哥、摩纳哥、摩尔多瓦共和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蒙古、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苏丹、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圣马力诺、塔吉克斯 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南斯拉夫、塞拉利昂、肯尼亚共和国、斯威士兰、莫桑比克、莱索托,英国、丹麦、芬兰、挪威、瑞典、立陶宛、冰岛、格鲁吉 亚、爱沙尼亚、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日本、安提瓜和巴布达、希腊、新加坡、澳大利亚总共52个国家。
马德里商标优先权
申请人在6个月内就同一商标向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注册申请,享有优先权(即可用第一次的申请日期作为第二次的申请日期)
马德里商标优势
1.成员国众多,目前马德里联盟共有102个成员国。2.手续简便,仅需使用一种文字,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受多个指定国家保护。3.注册费用低,无论指定多少成员国,仅需缴纳一份基础注册费。
马德里体系提供了一种管理商标保护的简便方法。国际注册的注册人如果希望将这种保护扩展到本注册所并未包括的马德里联盟的其他成员国,他可以通过简单的后期指定申请来延伸国际注册商标在那些国家的效力。这同样也适用于所有人变更、商品和服务的删减或在某些被指定国家放弃保护等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