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质检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76号)的《应逐批实施现场检验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由口岸海关逐批依据相关产品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施现场检验。经检验,凡不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的,责令收货人销毁或作退运处置。
根据《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保留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实施检验监管的相关措施,包括装运前检验、口岸查验、到货检验以及监督管理。属于《实施检验监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范围内旧机电产品,报关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申报。
其他未列入《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以及《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2内的旧机电产品可以进口,无需实施装运前检验。
列入《检验监管措施清单》内且属于“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复进口”“国内转移复进口”4种特殊情况旧机电产品进口时,收用货单位凭《免〈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进口特殊情况声明》及相关必备材料向口岸海关申报。

旧机械进口流程
旧机械进口资料:
确定HAIGUAN编码后,须准备机械图片,铭牌,装箱单,购销合同,营业执照,申请书
二步:CCIC预检验
须提供:进口预检验,装箱单,INVOICE,合同,机械功能说明书
三步:安排检疫:
提供:,CCIC预检验证,装箱单,INVOICE,合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四步:报单,报关
提供CCIC检疫书,PACKINGLIST ,INVOICE ,合同及申报要素进行申报,申报后过系统--通过后进行缴税---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