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将开始实施
近日浙江省推出了《关于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提出进一步支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项政策举措。这项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浙江省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
江苏12条举措推动外贸保稳提质
江苏推出了《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注重政策衔接、兼顾稳优扶弱、注重长短结合,从推动外贸领域保通保畅、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拓市场、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等四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举措。
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实行新规定
7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依法缴纳税款;采用汇总征税模式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或次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依法缴纳税款。未在上述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或者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后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