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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香港公司报税 的模式: 1,零申报 若在一个财政zhi年度内,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帐、核数,直接进行零报税即可。香港公司 具体的 报税时间: 1、香港公司首次申报利得税 香港公司自成立后第十八个月,税局将发出这间公司的首次利得税表。香港公司没有统一的发票,是公司董事自己印制并签发的。

    香港公司报税年度的计算根据香港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对于新公司来说,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

    关于香港公司首次报税,税表上有注明,新公司第一份报税表可在三个月内递交。截止日期则要依据公司会计年度年结日分别:

    ²会计年度四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标准截止日期为年的五月二日,没有延期。

    ²会计年度十二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标准截止日期为年的八月十五日,没有延期。

    ²会计年度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标准截止日期为同年的十一月十五日,延迟日期是年度产生法定亏损的公司可延期至年之一月三十一日。

    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的报税时间为

    以第一次做账时间起,随后的12个月后。收到利得税表后,一个月内需完成报税工作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保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

    但是因为香港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四月一日至次年的三月三十一日,与国内不同,所以就必须学会计算香港的数年度,来选定报税的时间。例如:一间公司的成立日期是2005年的10月20日,那么从公司成立之日开始算十八个月是2007年4月20日,已经包含了2007年3月31日这个法定的报税日期,那么该公司的第一次报税的年度就为2005年10月20日至2007年3月31日。核数师报告上要求写清楚财政年度,即这间公司数年期是什么时候,即是4月份收到报税表,一般来说,如果上年数年期是2003年3月31号,那么下一年的数年期一定是2004年3月31号。

    香港公司报税的模式:1,零申报 (适合没有发生营运的公司)若在一个财政zhi年度内,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帐、核数,直接进行零报税即可。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去税局报税。2,经过记账并审计后报税如果公司已经开始营运,需要针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状况出核数师报告。此时您需要提供如下所需要准备的资料:a ,银行月结单;b ,相关销售发票及合同c ,相关购货发票及合同;d ,期间费用单据,如员工工资单或者租赁票据等;e ,近一年的周年申报表(如有);f ,上年会计报告(如有)。

    香港公司具体的报税时间:1、香港公司首次申报利得税香港公司自成立后第十八个月,税局将发出这间公司的首次利得税表。根据税表的记载需要在一个月内提交。但是在随后的说明中会告知公司自动被申请延长2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公司首次利得税的申报时间为3个月内;2、香港公司再次申报利得税报税表的时间正常运作的公司,再次收到利得税表的时间通常是在首次申报利得税的次年4月1日后的一周内。首次申报利得税不盈利的公司,在首次申报利得税后的第二或者第三年的4月1日后的一周内。3、再次申报利得税的时限在收到税务局发来的税表,如果公司继续或者发生停业,需要在一个月内提交利得税零申报税表。如果公司有经营,则需要根据公司是否盈利向税局申请延期,具体可获得最迟提交税表的宽限时间大致如下:4、香港公司审计报税可申请延期的最后期限

    结账日期                   提交日期可延展至介乎上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需要按时提交,无延期介乎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本年8月15日介乎本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本年11月15日注:公司经过记账审计后报税的,一般要求将利得税表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提交至税局申报。香港每财年的起始时间为当年4月1日,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31日。将公司的结账日期定为3月31日,是为了和政府一致。这样的公司会在再次申报利得税时,有更充裕的时间办理审计报税事宜,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因逾期而造成的罚款的机会。

    如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1.罚款HKD1,200;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单据的准备1、收入单据:发票(应收)+收据(已收)2、支出单据:发票(应收) +收据(已收)3、行政费用:接待费、差旅费等4、佣金:付给个人,需提供收款人的身份;付给公司,需提供公司资料(佣金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无定额限制).5、银行月结单说明:以上单据如果不全或者有遗失,请想办法补回,因为如果单据不完整会计师会在报告中写明的。香港公司没有统一的发票,是公司董事自己印制并签发的。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4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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