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是保障食品安全、规范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根据及相关规定要求,从事进口食品业务的企业需完成备案登记,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进口食品备案的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
1.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备案。
《进出口食品安全》明确要求进口商、出口商及境外生产企业需向海关提交备案信息。
公告2021年第103号进一步细化备案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进口商:境内从事食品进口的企业(包括贸易公司、跨境电商平台等)。
出口商:向出口食品的境外企业(需通过进口商或代理提交备案)。
产品范围: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特殊品类如婴幼儿配方奶粉需额外注册)。
二、进口食品备案主体与资质要求
1. 境内进口商
需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或进出口业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通过海关组织的考核(部分区域要求)。
建立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追溯体系。
2. 境外出口商/生产企业
需通过所在国官方推荐或直接向海关提交备案(如肉类、乳制品需所在国主管当局注册)。
提供企业资质证明及符合标准的卫生证书。
三、备案流程详解
海关审核与反馈
海关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生成备案编号(如“CIF+数字”)。
审核不通过需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则视为放弃备案。
后续维护
备案信息变更(如企业名称、地址等)需在30日内更新。
每年1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进口记录(部分海关要求)。
四、重点注意事项
1. 跨境电商特殊要求
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食品,需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中勾选食品类别。
2. 高风险产品额外监管
如燕窝、水产品等需提供检疫审批文件(《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保健食品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注册或备案凭证。
3. 标签与中文标识
预包装食品需在入境前加贴中文标签,内容需符合GB 7718标准。
标签需包含营养成分表、原产地、生产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