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是保障食品安全、规范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根据及相关规定要求,从事进口食品业务的企业需完成备案登记,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进口食品备案的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

1.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备案。

《进出口食品安全》明确要求进口商、出口商及境外生产企业需向海关提交备案信息。

公告2021年第103号进一步细化备案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进口商:境内从事食品进口的企业(包括贸易公司、跨境电商平台等)。

出口商:向出口食品的境外企业(需通过进口商或代理提交备案)。

产品范围: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特殊品类如婴幼儿配方奶粉需额外注册)。

二、进口食品备案主体与资质要求

1. 境内进口商

需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或进出口业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通过海关组织的考核(部分区域要求)。

建立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追溯体系。

2. 境外出口商/生产企业

需通过所在国官方推荐或直接向海关提交备案(如肉类、乳制品需所在国主管当局注册)。

提供企业资质证明及符合标准的卫生证书。

三、备案流程详解

海关审核与反馈

海关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生成备案编号(如“CIF+数字”)。

审核不通过需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则视为放弃备案。

后续维护

备案信息变更(如企业名称、地址等)需在30日内更新。

每年1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进口记录(部分海关要求)。

四、重点注意事项

1. 跨境电商特殊要求

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食品,需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中勾选食品类别。

保税仓发货需提供仓储协议及溯源信息。

2. 高风险产品额外监管

如燕窝、水产品等需提供检疫审批文件(《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保健食品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注册或备案凭证。

3. 标签与中文标识

预包装食品需在入境前加贴中文标签,内容需符合GB 7718标准。

标签需包含营养成分表、原产地、生产日期等。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8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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