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作为全球前两大经济体,贸易往来频繁而深入,外观专利设计是企业产品差异化的重要手段,在两国企业的商业竞争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中美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给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布局带来了挑战。

今天,小微就带大家盘点一下中美两国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方面,究竟有哪些不同!

保护对象和范围对比

中国

保护的是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形状、图案及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强调产品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外观设计保护具有更强的特定性与单一性,仅能依附于申请所指定的“产品”本身,强调的是对完整产品的相关设计。

美国

保护范围广泛,涵盖产品的形状、图案、装饰等外观特征,允许对产品的一部分进行局部外观设计保护,保护对象不仅包括实体产品,还涵盖虚拟性的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具有较强的通用性,部分外观设计可应用于多个不同的完整产品,并非局限于其所依附的某一个特定完整产品,保护范围更广。

审查程序对比

中国

外观设计申请采取初审制,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授权过程较快,通常在一年内完成。

美国

除形式审查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需要满足装饰性、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的外观设计专利才能通过审查,获得授权。经实质审查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可以据此修改或者陈述意见,若修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申请将被驳回。因此审查周期较长,一般需要12-18个月

侵权判定对比

中国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作为基本原则对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可视部分的整体视觉效果出发进行逐个分析比对并综合考虑所有影响因素,以判断整体视觉效果是否无实质性差异。

美国

主要采用“普通观察者”检验法,同时结合新颖点检测和三方比对方法。侵权判定不仅考虑整体视觉效果的相似性,还关注设计的新颖点和与现有设计的差异。

中国在外观设计判定侵权时,更注重整体视觉效果的相似性;而美国更强调普通观察者的视觉混淆可能性,同时结合新颖点检测和现有设计的比对,注重局部设计的保护。

优先权对比

中国

外观设计的本国优先权、外国优先权的优先权期限均为6个月。

美国

外观设计的本国优先权、外国优先权或者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的优先权期限也为6个月。

宽限期对比

中国

外观设计专利的新颖性宽限期为6个月,仅适用于申请人自己公开的情形,且需要在申请时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美国

外观设计专利享有12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即使设计被公开(包括在印刷出版物中公开、在美国公开使用或出售),只要是在申请人自己公开或信息来源于申请人的情况下,都不会影响其新颖性。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宽限期为“有效申请日”起1年;中国宽限期为“申请日”起6个月。从披露形式来看美国对披露的具体行为没做规定,比较宽松;而中国对披露行为做了严格限定。

保护期限对比

中国

在第四次修改后,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从“自申请日起10年”改为“自申请日起15年”。

美国

美国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从授权日起15年。

以上就是小微对中美两国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方面各个维度对比的整理。跨国企业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充分考虑两国的专利制度差异,更有针对性地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有效保护自身的创新成果,提升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8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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